诉讼离婚孩子的抚养费支付方式是什么?
来源:阿白律师网 时间:2023-11-17
诉讼离婚孩子的抚养费支付方式是什么?
离婚后子女抚养费的给付方式有:
一、根据支付次数,可分为一次性给付和定期给付;
二、根据支付标的物,可分为货币给付和财务给付。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十条
抚养费应当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以一次性给付。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十一条
父母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以用其财物折抵抚养费。
诉讼离婚孩子的抚养费不给可以吗?
就算是诉讼离婚,双方也可以协商抚养费的数额,只要对孩子有利,法院就会予以支持。如果双方约定不用支付抚养费的,那就可以不用支付。如果法院判决了应该支付抚养费,那就必须按照判决书来执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四十九条
抚养费的数额,可以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以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以依据当年总收入或者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有特殊情况的,可以适当提高或者降低上述比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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