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医疗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如何举证?
来源:阿白律师网 时间:2024-04-18
医疗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如何举证?
根据《侵权责任法》第五十四条规定,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这里的“过错”就包括了医疗行为与损害结果的因果关系。律师需要证明的是,如果不存在该医疗行为,患者的损害可能不会发生,或者医疗行为的不当直接导致了损害。
【相关法条】
1. 《侵权责任法》第五十四条: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
2.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医疗行为与损害之间存在因果关系,是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承担侵权责任的必要条件。
3. 《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规定,证据包括书证、物证、视听资料、电子数据、证人证言、当事人的陈述、鉴定意见、勘验笔录等。
如何理解患者“初步举证”在医疗诉讼中的作用?
1. 举证责任:在一般的民事诉讼中,原告需要提供证据证明被告的过错和自己的损失,即“谁主张,谁举证”。但在医疗诉讼中,由于医患信息不对等,患者往往难以直接证明医生的过错,法律采取了特殊规定。
2. 初步举证:患者需要首先提供证据证明自己受到了损害(如疾病恶化、身体损伤等),并且这种损害与医疗机构或医务人员的行为存在因果关系。这就是“初步举证”。
3. 举证责任转移:一旦患者完成了初步举证,举证责任就会转移到医疗机构。医疗机构需要提供证据证明其诊疗行为符合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或者证明其行为与患者的损害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如果医疗机构不能提供这样的证据,法院通常会推定其有过错。
【相关法条】
1.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2.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患者依据侵权责任法第五十四条规定主张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的,应当提交到该医疗机构就诊、受到损害的证据。
3. 同上,第八条: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对医疗行为与损害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及不存在医疗过错承担举证责任。患者“初步举证”的作用在于减轻了患者在医疗诉讼中的举证负担,保护了患者的合法权益,同时也促使医疗机构更加谨慎地执行医疗行为,防止医疗过失的发生。
在医疗损害案件中,确立因果关系的举证责任在于受害方,即患者或其家属。这需要律师具备深厚的医学知识和法律素养,能够准确理解和运用相关法律法规,同时有效地组织和呈现证据,以便法院能清晰地看到医疗行为与损害结果的因果链选择一位有经验的专业医疗纠纷律师对于这类案件的成功解决至关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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