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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手术同意书缺失影响责任判定吗?

来源:阿白律师网   时间:2024-04-24

导读:手术同意书是医疗机构在实施手术前,向患者或其法定代理人详细说明手术风险、替代方案等重要信息,并获得其知情同意的法律文件。对于“手术同意书缺失是否影响责任判定”的问题,答案是肯定的。手术同意书的缺失可能对医疗损害责任的认定、责任主体的确定以及赔偿金额的计算等方面产生重要影响。

手术同意书缺失影响责任判定吗?

1. 影响医疗损害责任的认定:根据《侵权责任法》第五十五条的规定,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应当向患者说明病情和医疗措施。需要实施手术、特殊检查、特殊治疗的,医务人员应当及时向患者说明医疗风险、替代医疗方案等情况,并取得其书面同意;不宜向患者说明的,应当向患者的近亲属说明,并取得其书面同意。如果医疗机构未按规定取得患者或其法定代理人的书面同意,即进行手术,一旦发生医疗损害,可视为医疗机构存在过错,直接影响到医疗损害责任的认定。即使损害结果并非因手术本身直接导致,但手术同意书的缺失可能被法院视为医疗机构未尽告知义务,增加了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的可能性。

2. 影响责任主体的确定:手术同意书不仅是患者对医疗行为知情并同意的证明,也是明确医疗机构与患者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重要依据。在没有手术同意书的情况下,如发生医疗纠纷,可能会导致责任主体的确定出现困难。例如,患者可能主张自己并未对手术充分知情且同意,从而将全部或部分责任推给医疗机构;医疗机构则可能因无法提供有效的书面证据,难以抗辩其已履行告知义务,从而可能被认定为责任主体。

3. 影响赔偿金额的计算:根据《侵权责任法》第十六条的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若医疗机构因未取得手术同意书而被认定存在过错,除了需承担上述直接经济损失外,还可能需要支付精神损害抚慰金(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此外,如果医疗机构存在严重过失(如故意隐瞒手术风险),法院还可能根据《侵权责任法》第五十八条的规定,判决医疗机构承担惩罚性赔偿责任,进一步加大赔偿金额。

引用法条:

1.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五十五条、第十六条、第五十八条。

2.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

患者权益受损,如何寻求法律救济?

患者在医疗过程中权益受损时,可以通过以下几种途径寻求法律救济:

1. 与医疗机构协商解决:首先,患者可尝试与涉事医疗机构进行沟通,指出权益受损的具体情况,提出合理诉求,争取达成和解。这种方式成本较低且效率较高,但需双方均有解决问题的意愿。

2. 向卫生行政部门投诉:根据《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规定,患者有权向医疗机构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投诉。卫生行政部门接到投诉后,应依法进行调查、处理,并将结果反馈给患者。此途径适用于医疗事故、医疗服务质量等问题。

3. 申请医疗事故技术鉴定:若涉及医疗事故争议,患者可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申请医疗事故技术鉴定。鉴定结论作为判定是否存在医疗事故及事故等级的重要依据,对后续的赔偿、调解或诉讼具有决定性影响。

4. 申请人民调解:根据《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医疗纠纷可以向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委员会作为第三方机构,能公正、公平地协助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具有程序简便、快捷高效的特点。

5. 提起民事诉讼:当上述途径无法有效解决问题时,患者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侵权责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请求法院判令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诉讼过程中,患者需提供病历资料、医疗费用单据、伤残鉴定报告等证据,证明医疗机构存在过错、损害事实及因果关系。

引用法条:

1. 《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

- 第二十二条:发生医疗纠纷,医患双方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一)双方自愿协商;(二)申请人民调解;(三)申请行政调解;(四)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途径。

- 第二十三条:发生医疗纠纷,医疗机构应当告知患者或者其近亲属下列事项:(一)解决医疗纠纷的合法途径;(二)有关病历资料、现场实物封存和启封的规定;(三)尸检的相关规定。

2.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

- 第二十条:医患双方当事人可以委托法医病理学人员参加尸检,也可以委派代表观察尸检过程。拒绝或者拖延尸检,超过规定时间,影响对死因判定的,由拒绝或者拖延的一方承担责任。

- 第二十二条:当事人对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首次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医疗机构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再次鉴定的申请。

3.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 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条: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

- 第一千二百二十一条: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应当按照规定填写并妥善保管病历资料。患者有查阅、复制病历资料的权利。患者权益受损时,可通过协商、投诉、申请技术鉴定、人民调解以及提起民事诉讼等多种法律途径寻求救济。在具体操作中,建议患者根据自身情况选择最适宜的方式,并在必要时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以更好地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手术同意书的缺失对医疗损害责任的判定具有显著影响。它不仅可能影响到医疗机构是否存在过错的判断,进而影响责任的认定,也可能对责任主体的确定及赔偿金额的计算带来实质性影响医疗机构应严格遵守法律规定,确保在实施手术前取得患者或其法定代理人的书面同意,以避免因手术同意书缺失引发的法律责任。同时,患者也应重视对手术同意书的签署,确保自身权益得到有效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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