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彩礼离婚还需要返还吗?
来源:阿白律师网 时间:2024-05-03
结婚彩礼离婚还需要返还吗?
一般来说,如果结婚彩礼中收到的礼物是针对夫妻双方的,离婚后由于礼物已经使用,不需要返还。但如果结婚彩礼收到的礼物是出于他人对夫妻双方良好愿望的,那么离婚后应该考虑返还。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结婚彩礼属于女方个人财产吗?
结婚彩礼是新人举行的庆祝仪式,也是新人创造特殊美好回忆的重要环节。结婚彩礼是双方家庭及朋友团聚的日子,它具有欢聚一堂的意义。因此,结婚彩礼不属于女方个人财产,而是双方家庭共同筹备、共同出资的。一般情况下,两方家庭互相进行沟通,根据经济状况共同称定结婚支出额度。男方家庭支付一部分,女方家庭也支付一部分。彩礼由双方家庭合作准备,是社会规范的家庭行为,彩礼的出资不仅仅体现家庭的面子,同时也表达两家的尊重彼此的心意。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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