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白律师网,免费给小白普及法律知识。

分站导航

热点关注

阿白律师网在线咨询

在线咨询

8:00-22:00

当前位置:

阿白律师网

>

律所资讯

>

法律常识

能否在协议中规定财产分割比例?

来源:阿白律师网   时间:2024-05-07

导读:夫妻双方可以在婚前或者婚姻存续期间通过协议约定财产的分割比例。这种协议被称为夫妻财产协议,它具有法律效力,可以在离婚时作为财产分割的依据。

能否在协议中规定财产分割比例?

根据《婚姻法》第十九条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只要该协议是双方自愿、公平、真实的意思表示,并且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那么在协议中规定财产分割比例是合法的。

【法律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七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3.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九条: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

离婚后对方拒付赡养费咋办?

离婚后的赡养费问题主要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规定。如果一方在离婚后拒绝支付法院判决或协议约定的赡养费,另一方可以通过以下途径来解决:

1. 强制执行:如果离婚协议或者法院判决书中明确了赡养费的支付,那么当对方不履行时,你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采取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甚至拘留等措施,迫使对方履行支付义务。

2. 诉讼追偿:如果对方无理拒付,你也可以提起新的民事诉讼,请求法院判决对方支付赡养费。

3. 法律援助:如果你经济困难,可以申请法律援助,由政府提供免费的法律服务。

4. 法律制裁:对于恶意逃避赡养费支付的行为,情节严重的,可能构成刑法中的“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将面临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规定:“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3.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规定:“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离婚协议书何时生效?

离婚协议书的生效时间并不是在双方签署协议的那一刻,而是需要经过婚姻登记机关的确认和登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的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离婚协议书只有在双方完成离婚登记,取得离婚证后才正式生效。

【法律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2.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三条: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对离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对当事人确属自愿离婚,并已对子女抚养、财产、债务等问题达成一致处理意见的,应当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离婚协议书的生效需满足两个条件:一是双方自愿并签订书面协议,二是完成离婚登记并取得离婚证。只有这两个条件都满足,离婚协议才具有法律效力。

法律允许夫妻通过协议来确定财产分割的比例,但这种协议必须符合法定的形式和实质要件,且不得侵犯他人的合法权益。在实际操作中,建议寻求专业法律人士的帮助,确保协议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标签:  

法律求助咨询
本站覆盖全国各省市律师事务所咨询,如果您有法律上的疑问,需要解答;或者您有法律上的求助,欢迎联系我们,我们在收到您的信息之后,安排您指定的律师事务所或者当地最近的律师事务所和您联系,协助您处理法律上的问题!
*

姓名

*

手机号码

*

户籍地址

  *

您的疑问

立即提交 《隐私保障》

分享:

qq好友分享 QQ空间分享 新浪微博分享 微信分享 更多分享方式
(c)2024 www.szjesus.com All Rights Reserved SiteMap 联系我们 | 浙ICP备202203655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