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植物检疫失职罪
来源:阿白律师网 时间:2022-10-26
法条
第四百一十三条 第二款 【动植物检疫失职罪】前款所列人员严重不负责任,对应当检疫的检疫物不检疫,或者延误检疫出证、错误出证,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查看原文]
司法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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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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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成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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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案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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量刑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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