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了多久犯罪不再受刑罚?
来源:阿白律师网 时间:2024-04-15
过了多久犯罪不再受刑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犯罪的追诉期限从犯罪之日起计算;犯罪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犯罪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在追诉期限内又犯罪的,前罪追诉的期限从犯后罪之日起计算。具体期限如下:
1. 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2. 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3. 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4. 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七条
超过追溯期的犯罪怎么办?
对于超过追溯期的犯罪,根据刑法的原则,一般不再追究刑事责任。这是基于刑法的追溯力问题,也就是刑法不溯及既往的基本原则,也被称为"从旧兼从轻"原则。这个原则旨在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避免因为法律的变化而对过去的行为进行惩罚。
追溯期,又称追诉期限,是指法律规定对犯罪行为进行刑事追诉的时间限制。一旦超过这个期限,除非有特殊情况,否则不能再对犯罪嫌疑人提起公诉或者进行审判。这是因为随着时间的推移,证据可能灭失,证人可能难以找到,公正审判的条件可能无法满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同时,第一百零三条规定:“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后,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这意味着,如果犯罪人在追诉期内逃避侦查或审判,或者有其他特定情况,如发现新的重大犯罪事实,即使超过追溯期,仍可继续追究其刑事责任。
追诉期限的计算并不意味着犯罪行为的豁免,如果案件具有特殊情况,如国家利益、公共利益、他人重大权益等需要,或者新的证据出现,即使超过追诉期限,仍有可能启动追诉程序任何违法行为都应受到法律的约束,公民应始终保持遵纪守法的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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