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解除居间合同需满足何种条件?
来源:阿白律师网 时间:2024-04-26
解除居间合同需满足何种条件?
1. 履行不能:如果中介无法按照合同约定提供服务,例如无法促成交易,或者提供的信息严重失实,那么委托人有权解除合同。
2. 违约行为:如果一方违反了合同条款,例如中介收取费用后未履行义务,或者委托人拒绝支付约定的报酬,另一方可以解除合同。
3. 不可抗力:如因自然灾害、战争等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可以解除合同。
4. 协议解除:双方协商一致也可以解除合同,无需特定理由。
【法律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九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二)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九十三条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居间人未促成合同成立是否有权请求支付报酬?
居间人的报酬请求权主要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调整。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居间人是为他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的人。如果居间人成功促成了合同的成立,那么他有权请求委托人支付报酬对于居间人未促成合同成立的情况,其是否有权请求支付报酬则有所不同。如果居间人未能促成合同的成立,那么他通常无权请求支付报酬。因为居间人的主要职责就是促成合同,只有在完成这一任务时,才能认为他已经履行了合同义务,从而有权获得报酬。但是,如果居间人在提供居间服务过程中已经产生了必要的费用,且这些费用的产生是基于委托人的原因,那么在某些情况下,居间人可能有权请求委托人补偿这部分费用。
【法律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六十一条规定:“中介合同是中介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
2.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六十二条规定:“中介人未促成合同成立的,不得请求支付报酬;但是,可以按照约定请求委托人支付从事中介活动支出的必要费用。”居间人未促成合同成立的情况下,通常无权请求支付报酬,但可请求支付因提供服务产生的必要费用。具体的权利和义务还需参照双方签订的居间合同条款来确定。
解除居间合同需严格按照法律规定进行,如有争议,建议及时寻求专业法律人士的帮助,以保护自身合法权益。在解除合同前,应确保有充分的证据支持解除的理由,并且尽量通过书面形式通知对方,以便在可能的法律纠纷中保留证据。
温馨提示:在现实生活中,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是保护自身权益的关键。遇到法律纠纷时,点击#律师电话咨询#,我们将为您匹配到经验丰富、擅长处理类似案件的本地律师,助您化解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