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挪用公款罪

来源:阿白律师网   时间:2022-10-24

法条 司法解释 犯罪类型 构成要件 立案标准 量刑处罚

法条

  第二百七十二条 第二款 【挪用公款罪】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查看原文]

  第一百八十五条 第二款 【挪用公款罪】国有商业银行、证券交易所、期货交易所、证券公司、期货经纪公司、保险公司或者其他国有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和国有商业银行、证券交易所、期货交易所、证券公司、期货经纪公司、保险公司或者其他国有金融机构委派到前款规定中的非国有机构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查看原文]

  第三百八十四条 第一款 【挪用公款罪】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是挪用公款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挪用公款数额巨大不退还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第三百八十四条 第二款 挪用用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归个人使用的,从重处罚。

[查看原文]

司法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五条 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数额在三万元以上的,应当依照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的规定以挪用公款罪追究刑事责任;数额在三百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的“数额巨大”。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的“情节严重”:

  (一)挪用公款数额在一百万元以上的;

  (二)挪用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特定款物,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一百万元的;

  (三)挪用公款不退还,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一百万元的;

  (四)其他严重的情节。

[查看原文]

  第六条 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营利活动或者超过三个月未还,数额在五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在五百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的“数额巨大”。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的“情节严重”:

  (一)挪用公款数额在二百万元以上的;

  (二)挪用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特定款物,数额在一百万元以上不满二百万元的;

  (三)挪用公款不退还,数额在一百万元以上不满二百万元的;

  (四)其他严重的情节。

[查看原文]

犯罪类型

挪用公款罪属于贪污贿赂犯罪,在《刑法》第八章贪污贿赂罪的第三百八十四条。


【挪用公款罪】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是挪用公款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挪用公款数额巨大不退还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挪用公款罪类型和情况:


1.挪用公款三个月未归还:


发生了挪用的行为,但即未从事经营活动,也未从事非法活动的,如果三个月未归还,数额较大,则构成挪用公款罪。这种情况中,挪用资金在案发前全部规划的,如金额较大可从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如金额巨大,可从轻处罚。


2.挪用公款从事经营活动:


发生了挪用的行为,挪用资金用于从事经营活动,数额较大则构成挪用公款罪,不受挪用时间和是否归还的限制。其中,挪用公款存入银行、用于集资、购买股票、国债等,属于挪用公款进行营利活动。所获取的利息、收益等违法所得,应当追缴,但不计入挪用公款的数额。


3.挪用公款从事非法活动:


发生了挪用的行为,挪用资金用于从事非法活动,则构成挪用公款罪,不受挪用时间和数额较大的限制。比如:赌博、走私等都算做非法活动。


挪用公款罪属于行为犯,挪用公款的犯罪嫌疑人实施挪用公款的行为后,就构成挪用公款的犯罪既遂。

构成要件

挪用公款罪的犯罪构成要件分为客体要件、客观要件、主体要件、主观要件四项,具体如下:

1.客体要件:挪用公款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主要是公共财产的使用权,同时也侵犯了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的正常经营管理活动,还侵犯了国家工作人员职务行为的廉洁性。

2.客观要件:国家工作人员实施了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挪用公款罪进行非法活动,或者挪用数额较大的公款进行营利活动,或者挪用数额较大的公款超过三个月未还的行为。

在认定挪用公款行为时,要注意以下几点:
(1)必须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是指利用职务上主管、管理、经营、经手公共财物的权力及方便条件。
(2)必须有挪用公款罪进行非法活动;挪用数额较大的公款进行营利活动;挪用数额较大的公款超过三个月未还;三种行为之一的。
(3)挪用的对象为公共财物。行为对象必须是公共财物,个人财产不算。

3.主体要件:挪用公款罪的主体为特殊主体,即国家工作人员。

国家工作人员包括以下人员:
(1)国家机关中从事公务的人员。
(2)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
(3)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从事公务的人员,其他依照法律从事公务的人员,以国家工作人员论。

4.主观要件:明知自己的行为侵犯了公款的占有权、使用权与收益权以及职务行为的廉洁性,并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的发生。

立案标准

挪用公款罪的个人犯罪的立案标准如下:


1.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数额在5000元至10000元以上,
2.挪用公款数额在10000元至30000元以上,归个人进行营利活动的;
3.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超过3个月未还的,数额在10000元至30000元以上,

量刑处罚

挪用公款只针对国家工作人员,按照挪用公款的金额和情节进行计算量刑:


1.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并进行非法活动,数额3万元以上的;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并进行营利活动或超过三个月未还,数额5万元以上的,均属于数额较大,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


2.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并进行非法活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情节严重,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
(1)挪用公款数额在100万元以上的;
(2)挪用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特定款物,数额在50万元以上不满100万元的;
(3)挪用公款不退还,数额在50万元以上不满100万元的;
(4)其他严重的情节。


3.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并进行营利活动或超过三个月未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均属于情节严重,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
(1)挪用公款数额在200万元以上的;
(2)挪用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特定款物,数额在100万元以上不满200万元的;
(3)挪用公款不退还,数额在100万元以上不满200万元的;
(4)其他严重的情节。


4.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并进行非法活动,数额300万元以上的;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并进行营利活动或超过三个月未还,数额500万元以上的,均属于数额巨大,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

法条 司法解释 犯罪类型 构成要件 立案标准 量刑处罚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五条 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数额在三万元以上的,应当依照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的规定以挪用公款罪追究刑事责任;数额在三百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的“数额巨大”。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的“情节严重”:

  (一)挪用公款数额在一百万元以上的;

  (二)挪用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特定款物,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一百万元的;

  (三)挪用公款不退还,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一百万元的;

  (四)其他严重的情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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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六条 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营利活动或者超过三个月未还,数额在五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在五百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的“数额巨大”。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的“情节严重”:

  (一)挪用公款数额在二百万元以上的;

  (二)挪用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特定款物,数额在一百万元以上不满二百万元的;

  (三)挪用公款不退还,数额在一百万元以上不满二百万元的;

  (四)其他严重的情节。

[查看原文]

法条 司法解释 犯罪类型 构成要件 立案标准 量刑处罚

挪用公款罪属于贪污贿赂犯罪,在《刑法》第八章贪污贿赂罪的第三百八十四条。


【挪用公款罪】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是挪用公款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挪用公款数额巨大不退还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挪用公款罪类型和情况:


1.挪用公款三个月未归还:


发生了挪用的行为,但即未从事经营活动,也未从事非法活动的,如果三个月未归还,数额较大,则构成挪用公款罪。这种情况中,挪用资金在案发前全部规划的,如金额较大可从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如金额巨大,可从轻处罚。


2.挪用公款从事经营活动:


发生了挪用的行为,挪用资金用于从事经营活动,数额较大则构成挪用公款罪,不受挪用时间和是否归还的限制。其中,挪用公款存入银行、用于集资、购买股票、国债等,属于挪用公款进行营利活动。所获取的利息、收益等违法所得,应当追缴,但不计入挪用公款的数额。


3.挪用公款从事非法活动:


发生了挪用的行为,挪用资金用于从事非法活动,则构成挪用公款罪,不受挪用时间和数额较大的限制。比如:赌博、走私等都算做非法活动。


挪用公款罪属于行为犯,挪用公款的犯罪嫌疑人实施挪用公款的行为后,就构成挪用公款的犯罪既遂。

法条 司法解释 犯罪类型 构成要件 立案标准 量刑处罚

挪用公款罪的犯罪构成要件分为客体要件、客观要件、主体要件、主观要件四项,具体如下:

1.客体要件:挪用公款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主要是公共财产的使用权,同时也侵犯了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的正常经营管理活动,还侵犯了国家工作人员职务行为的廉洁性。

2.客观要件:国家工作人员实施了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挪用公款罪进行非法活动,或者挪用数额较大的公款进行营利活动,或者挪用数额较大的公款超过三个月未还的行为。

在认定挪用公款行为时,要注意以下几点:
(1)必须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是指利用职务上主管、管理、经营、经手公共财物的权力及方便条件。
(2)必须有挪用公款罪进行非法活动;挪用数额较大的公款进行营利活动;挪用数额较大的公款超过三个月未还;三种行为之一的。
(3)挪用的对象为公共财物。行为对象必须是公共财物,个人财产不算。

3.主体要件:挪用公款罪的主体为特殊主体,即国家工作人员。

国家工作人员包括以下人员:
(1)国家机关中从事公务的人员。
(2)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
(3)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从事公务的人员,其他依照法律从事公务的人员,以国家工作人员论。

4.主观要件:明知自己的行为侵犯了公款的占有权、使用权与收益权以及职务行为的廉洁性,并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的发生。

法条 司法解释 犯罪类型 构成要件 立案标准 量刑处罚

挪用公款罪的个人犯罪的立案标准如下:


1.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数额在5000元至10000元以上,
2.挪用公款数额在10000元至30000元以上,归个人进行营利活动的;
3.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超过3个月未还的,数额在10000元至30000元以上,

法条 司法解释 犯罪类型 构成要件 立案标准 量刑处罚

挪用公款只针对国家工作人员,按照挪用公款的金额和情节进行计算量刑:


1.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并进行非法活动,数额3万元以上的;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并进行营利活动或超过三个月未还,数额5万元以上的,均属于数额较大,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


2.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并进行非法活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情节严重,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
(1)挪用公款数额在100万元以上的;
(2)挪用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特定款物,数额在50万元以上不满100万元的;
(3)挪用公款不退还,数额在50万元以上不满100万元的;
(4)其他严重的情节。


3.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并进行营利活动或超过三个月未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均属于情节严重,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
(1)挪用公款数额在200万元以上的;
(2)挪用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特定款物,数额在100万元以上不满200万元的;
(3)挪用公款不退还,数额在100万元以上不满200万元的;
(4)其他严重的情节。


4.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并进行非法活动,数额300万元以上的;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并进行营利活动或超过三个月未还,数额500万元以上的,均属于数额巨大,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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